首页 > 通知公告 > 康居门面房招租公告(8号117室) >
委托单位: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8号117室门面房出租 | |||||
项目编号 | HXZG2024-019 | |||||
出租方 | 香港宝典六库图 | |||||
出租行为批准机构 | 香港宝典六库图 | |||||
公示期限 | 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 |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 ||||
招租方式 | 一、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成交,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时间及地点见下文《竞价须知》。 二、本次招租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本次招租方式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8号117室 | ||||
房产证号 | 苏(2020)泰州市不动产权第0101794号 | 出租面积 | 78.09㎡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良好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配套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商业繁华。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承租方应在合同期内谨慎投资、合理经营,房屋到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要求。 | |||||
出租条件 | 租金金额(元/年) | 34500 | ||||
租期(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年递增2%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是 | |||||
租赁押金(元) | 三个月房租 | |||||
成交确认 | 一、招租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现场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单》。 二、《成交确认单》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华信公司付清所有款项。 三、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与出租方进行合同签约。 四、合同签订后,出租方为承租方办理进场手续,正式交付承租房屋。 | |||||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 (三)在华信、高新投公司无不良交易行为记录在案。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要求 | 1、承租方营业范围应满足出租方要求,且不得转租、分租; 2、房屋中标人使用该房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营业证照,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相关违约责任由房屋中标人承担; 3、房屋中标人须另行支付相关物业费用、水电费用(物业费1元/平方米/月) | |||||
保证金条款 | 一、 交易保证金:8625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香港宝典六库图网站招租公示截止日前,通过银行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汇入香港宝典六库图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招租公示截止日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全额退回; 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其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回; 3、缴纳的各项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息; | |||||
报名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招租公示时限内到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1215室报名(工作日上班时段 )。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对拟承租房屋的用途简述(业态、定位、经营计划等)。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对拟承租房屋的用途简述(业态、定位、经营计划等)。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公示截止日前一次性交齐,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须知 | 一、中标人确立方式: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报价,有两家以上意向承租人时,需现场竞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次,报价最高者即为中标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取消竞价资格,并将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备案。 二、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时(出租方将于10点整对参与竞价人员进行点名,迟到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 三、竞价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12楼会议室 四、意向承租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进入竞价室后应遵守现场秩序,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备案。 五、本次竞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现场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竞价,需在竞价前向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三、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同时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有权拒绝其参加出租方今后所有的竞价、拍卖、招标等交易活动。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钱先生 | ||||
联系电话 | 17368399222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华欣路1号高新写字楼12楼121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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