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南侧)商业房地产招租公告 >
委托单位: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南侧)商业房地产(共09幢)出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HXZC2024-09 | |||||
出租方 |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出租行为批准机构 |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 | 起始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 |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 | ||||
招租方式 | 一、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成交,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进入竞价程序。 二、本次招租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同等报价情况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及是否匹配最终报价的选择权。 三、本次招租方式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南侧) | ||||
房产证号 | 苏(2018)泰州不动产权第0025757号 | 出租面积 | 共分822.61㎡; 1019.24㎡; 1193.82㎡三种户型,详见附件。 | |||
出租用途 | 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审计)事务所、设计院等或经出租方认可的其他业态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良好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配套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商业繁华。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承租方应在合同期内谨慎投资、合理经营,房屋到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要求。 三、租赁楼号详见附件。 | |||||
出租条件 | 租金金额(元/㎡/年) | 222.65 | ||||
租期(年) | 5年固定租期+3年有条件续租(出租方视承租人经营状况,有无违约行为,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五年无递增,第六年开始年递增3%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是 | |||||
租赁押金(万元) | 第一年租金的二分之一 | |||||
成交确认 | 一、招租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现场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单》。 二、《成交确认单》签订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高新投公司付清所有款项。 三、《成交确认单》签订后,出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签约。 四、合同签订后,出租方为承租方办理进场手续,正式交付承租房屋。 | |||||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成交确认单》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或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付清所有款项的,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 (三)在华信公司无不良交易行为记录在案。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要求 | 1、承租方不得从事餐饮民宿、摄影影楼及其他娱乐场所等不符合产业定位要求的经营。 2、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 3、承租方需合法经营; 4、承租方须另行支付相关物业费用。物业费用按2元/m²/月收取,水电费单独挂表自用自结; 5、承租方装修投入强度达800元/m²,出租方给予3个月的装修筹备期;承租方装修投入强度达1200元/m²,出租方给予6个月的装修筹备期。承租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合同、装修发票等资料供产权方进行考核。承租方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后,可自行处置自身前期投入的可移动部分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不可移动部分不得向产权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 |||||
保证金条款 | 一、交易保证金:4 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香港宝典六库图网站招租公示截止日前,通过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香港宝典六库图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招租公示截止日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全额退回或转为租金; 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其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回; 3、缴纳的各项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息; | |||||
报名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招租公示时限内到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1215室报名(工作日上班时段 )。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对拟承租房屋的用途简述(业态、定位、经营计划等)。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对拟承租房屋的用途简述(业态、定位、经营计划等)。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公示截止日前一次性交齐,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报价,且竞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初始报价或推翻竞价结果。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取消竞价资格,并将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备案。 三、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15点 四、参与竞价人员不得迟到或缺席,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备案。 五、竞价地点:高新写字楼12楼会议室 六、竞价幅度:1万元/次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现场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竞价,需在竞价前向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三、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同时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有权拒绝其参加出租方今后所有的竞价、拍卖、招标等交易活动。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23-86209600/19952959777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华欣路1号高新写字楼12楼121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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